1 每個防火分區(qū)應至少設置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。從一個防火分區(qū)內的任何位置到-鄰近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步行距離不應大于 30m。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宜設置在疏散通道或出入口處。列車上設置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,應設置在每節(jié)車廂的出入口和中間部位。
2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操作的部位。當采用壁掛方式安裝時,其底邊距地高度宜為 1.3m~1.5m ,且應有明顯的標志。
條文說明
2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設置
1 本條主要參考英國規(guī)范制定,英國規(guī)范《建筑火災探測報警系統(tǒng)》BS 5839 規(guī)定“手動報警按鈕的位置,應使場所內任何人去報警均不需走 30m 以上距離”。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設置在出入口處有利于人們在發(fā)現火災時及時按下;在列車車廂中部設置,是考慮到列車上人員可能較多,在中間部位的人員發(fā)現火災后,可以直接按下手動火災報警按鈕。
2 手動報警按鈕應設置在明顯的和便于操作的部位,是參考國外規(guī)范制定的。當安裝在墻上時,其底邊距地高度宜為 1.3m~1 5m ,且應有明顯的標志,以便于識別。